來源:中國合成樹脂網 2024-04-07 10:50:08
天山網訊(記者 張磊報道)4月1日,記者在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記者會上了解到,為加強農田地膜污染防治工作,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田地膜管理條例》(點擊查看全文),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為何要修改《條例》?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經濟立法處處長李躍紅介紹,近年來,廢舊農田地膜的殘留污染對耕地質量、農業生產、人居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新疆于2016年制定出臺了《條例》,有效促進了地膜污染防治工作。但對標新疆農業強區建設需要,原來的規定還有不少差距,現實中仍然存在生產銷售使用者對廢舊農田地膜回收責任意識不強、行業部門監管責任不明晰、回收利用體系不健全,還有大量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超薄地膜流入市場等問題。
李躍紅說,近年來,國家和自治區高度重視廢舊農膜殘留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一些新要求,尤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規章的出臺,原《條例》的部分規定需要進一步修改完善,以保持與國家相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相一致。“因此,對《條例》及時進行修訂十分必要?!?/p>
修改主要體現四個方面
修訂后的《條例》共26條,明確了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對生產、銷售、使用、回收、再利用各個環節的責任和義務等內容作了修改。
李躍紅介紹,此次修改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嚴格限定農田地膜的質量標準。
二是明確政府及行業監管部門的職責。
三是完善全鏈條監管工作,明確各環節主體責任。
四是建立健全回收利用體系,推動殘膜無害化處理。
據悉,農田地膜是新疆重要的農業生產資料,為農業抗旱節水、糧食增產、農民增收等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農田地膜的廣泛應用造成的廢舊農田地膜殘留污染,亦對耕地質量、農業生產、人居環境造成嚴重危害。
鼓勵生產、銷售、使用全生物降解農田地膜
《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優惠政策,采取財政補貼、項目支持、貸款貼息等方式,鼓勵生產企業生產符合自治區標準的農田地膜,并開展科技創新,采用新技術、新材料研發、生產全生物降解農田地膜;鼓勵銷售企業、農田地膜使用者銷售和使用符合自治區標準的和全生物降解農田地膜;鼓勵研發、推廣廢舊農田地膜回收利用先進技術與機械,開展廢舊農田地膜再利用。
來源:生物降解材料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