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合成樹脂網 2024-03-06 10:02:20
3月4日,全國政協十四屆二次會議于北京召開,全國兩會拉開帷幕。
塑料給人類帶來了便利,也帶來了污染。每年兩會上,代表們與“塑料”相關的提案備受行業關注。今年兩會期間,來自石油和化工行業的多位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就加快推廣可降解塑料、打擊偽降解塑料制品、微塑料污染防治、再生塑料產業的規模化發展和高值化利用等議題進行探討。
全國政協委員霍金花呼吁:推動黃河流域微塑料污染防治
微塑料是指直徑小于5毫米的塑料顆粒,是形狀多樣的非均勻塑料顆粒混合體,肉眼往往難以分辨,是造成污染的主要載體之一。”來參加全國“兩會”的全國政協委員、河南省政協副主席霍金花說,微塑料或懸浮于水體中、或沉積到水底,研究表明其廣泛存在于海洋生態系統和河流、湖泊等淡水生態系統中,被形象地稱為“海洋中的PM2.5”。
黃河流域范圍廣、人口多,已建成的大小水庫有3100多座,是流域內1.2億居民的飲用水來源。“可見,了解黃河流域中不可降解的微塑料污染狀況,進一步推動黃河流域微塑料污染防治,對提升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霍金花通過走訪調研發現,目前對流域內微塑料污染治理還存在重視不足、標準欠缺,研究不足、數據欠缺,研發不足、資金欠缺等現實問題。
為此,霍金花建議,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實施過程中出臺微塑料污染防控相關政策,并組織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制定微塑料檢測和防控標準,將微塑料污染納入各行業水體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去。同時,通過媒體、社交平臺等多種渠道普及微塑料污染防治知識,使公眾充分認識微塑料污染的嚴重性,提高公眾的環保意識和行動力。
如何摸清現狀底數?霍金花認為,要在中央統一規劃下,由沿黃各省(區)政府牽頭,生態環境部門主導,科研院所、高校等相關領域的科學家具體負責,盡快開展黃河流域微塑料污染現狀調查工作,摸清黃河流域不同區域微塑料豐度與流經市域的人口、水域狀況、工程建設等因素的相關性及變化規律,全面采集補充黃河流域微塑料污染數據。
“在政府、高校、科研單位和企業等各界通力合作下,推廣可循環利用、易回收的塑料替代技術方案和綠色環保、減塑包裝材料替代方案,加強低成本可降解塑料技術研發,多渠道升級塑料降解技術。”霍金花表示,加強技術創新,從源頭上減量才是唯一途徑。
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向兩會建言:關注再生塑料及廢棄電子產品
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則圍繞再生塑料產業發展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起草了相關建議,目前已提交全國工商聯,擬將以團體提案報送全國政協十四屆二次會議。
其中有關促進再生塑料行業發展建議提到,中國是世界最大的塑料生產國和消費國,面臨著嚴重的塑料污染挑戰。塑料再生對于推動中國發展循環經濟、實現“雙碳”目標、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具有積極的意義。
建議認為,目前我國再生塑料行業發展存在三大問題,一是原生塑料行業缺乏明確的再生塑料使用目標,導致廢塑料循環利用規模不穩定。二是再生塑料消費端缺乏相應的激勵機制。三是塑料回收高值化利用的進展不及預期,難以實現原料替代范圍的擴大化。
為推動塑料再生產業的規模化發展和高值化利用,提高我國廢塑料循環利用水平,環境商會建議,一是制定清晰、有約束力的再生塑料行業發展戰略,對于原生塑料制品生產企業提出階段性、定量化的分類回收利用要求。二是設立以PET聚酯材料為代表的塑料包裝回收利用基金,試行由塑料包裝生產企業繳納基金。三是加快推進食品級塑料原級利用。四是加快推動塑料產品碳足跡核算和碳標識認證,鼓勵政府和龍頭企業加大綠色低碳產品的采購力度,引導綠色消費,激勵消費者購買和使用碳足跡較低的再生塑料產品。
全國人大代表鄭月明:建議加強“禁塑令”執行和監管力度,完善可降解產品標準體系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聯泓新科董事長鄭月明擬提交一份《關于加大禁限塑政策執行力度,支持可降解塑料產業發展,助力解決“白色污染”的建議》。在建議中,鄭月明提出要加強“禁塑令”執行和監管力度,進一步完善可降解產品標準體系。
鄭月明在建議中表示,“禁塑令”出臺后,各地政府陸續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這些措施取得了一定積極成效和突破。并且,我國可降解塑料產業取得了長足進步,技術瓶頸問題逐步解決,產業規模顯著提升,產品性能不斷優化,競爭力明顯增強,已經處于國際領先水平,具備了大規模推廣應用的條件。
但鄭月明也指出,隨著“禁塑令”輿論熱度下降,國內市場對傳統塑料制品消費習慣有所反彈,可降解產品的推廣力度減弱。如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快遞包裝、農用地膜等市場所用的一次性包裝仍以傳統塑料制品為主。目前出臺的“禁限塑”相關政策措施中,缺少有效的激勵、處罰和糾錯機制,可降解產品市場推廣力度不夠,需求不足。
針對以上問題,鄭月明建議要加強“禁塑令”執行和監管力度,提高日常執法檢查、不定期專項抽查等頻次,禁止傳統塑料進入禁限塑終端消費領域,加大對限制領域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產品的處罰力度。
其次,也要壓實地方屬地責任,將“禁塑令”的實施成效,作為城市的評價指標。
除此之外,要進一步完善可降解產品標準體系,加強產品質量檢測認證和標識管理,促進市場健康發展。
全國政協委員李景虹:加快推動廢塑料化學循環 有效應對塑料污染治理
就推動廢塑料化學循環發展提出如下建議:
(一)明確廢塑料化學循環戰略定位。
將其作為構建中國塑料污染治理體系和能源資源戰略安全保障的重要組成,納入塑料污染治理政策法規體系、循環經濟規劃和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規劃,并作為應對塑料污染的核心手段。
(二)明確化學循環的產業發展定位。
明確將化學循環作為廢塑料回收利用的重要技術路線,在產業布局上,將化學循環項目作為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優先在化工園區集中布局和運行管理,在碳排放指標、用能指標、用地指標上優先保障,不納入兩高項目管理,不受化工項目產能限制。
(三)建立與化學循環相匹配的廢塑料回收體系。
加快改革和完善現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把低值塑料廢棄物作為低值可回收物,在城鄉居民生活垃圾分類環節增設廢塑料專用回收箱(桶),建設城市低值可回收物分選中心,將低值廢塑料從生活垃圾中分選出來,并交由化學循環企業加以利用。
(四)推進化學循環示范試點工程建設。
推動大型企業加大廢塑料回收和化學循環利用的投資力度,建設一批廢塑料化學循環示范工程,支持重點企業新建或利用現有裝置開展工業化示范,鼓勵上下游產業鏈融合發展的示范項目建設,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力度。
全國政協委員、合興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洪明基:完善食品接觸用再生塑料有關標準
全國政協委員、合興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洪明基在今年兩會期間,帶來了《關于盡快出臺食品接觸用再生塑料循環利用政策的建議》等多份建議。
洪明基關注到,據統計,2020年我國PET瓶總消費量達951萬噸,其中75%以上用于食品包裝。《“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明確鼓勵“廢塑料同級化、高附加值利用”,但截至目前我國暫未出臺配套法規,推進食品接觸用PET瓶原級利用,允許將食品接觸用再生塑料作為食品級包裝材料并循環利用。
對此,他建議放寬政策,解除限制;完善標準,規范應用;評估能力,試點推廣。
依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建議由國家衛健委牽頭,盡快出臺政策法規允許食品接觸用再生塑料在國內循環利用。據悉,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所負責的相關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已經完成,其階段性成果顯示我國企業有能力生產出符合要求的食品接觸用再生塑料產品。因此,建議將食品接觸用再生塑料納入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進行管理。
建議完善食品接觸用再生塑料有關標準,明確食品安全風險防控要求,建立健全塑料回收流通體系,強化垃圾分類回收處理,提高塑料污染治理水平,加快推進塑料廢棄物同級化、高附加值利用。
建議對具備食品接觸用再生塑料生產能力并獲得國際認證的塑料生產企業進行能力評估,建立廢塑料回收利用企業名單,明確風險評估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積極開展食品接觸用再生塑料循環利用試點工作,對符合要求的產品進行應用推廣。食品接觸用再生塑料(rPET)循環利用已成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減少石油消耗、降碳增效的大趨勢,對加速我國塑料產業綠色高質量發展、推動“雙碳”目標如期實現意義重大。食品接觸用再生塑料循環利用政策亟待出臺。
海量快遞包裝怎么辦?周漢民建議加大回收利用力度
近年來,我國快遞業發展迅猛,而伴隨而來的,則是大量的快遞包裝棄用以及嚴峻的廢棄物污染。以2022年為例,我國共消耗快遞包裝箱約99.22億個,海量的包裝垃圾可擺滿近20萬個足球場。據統計,快遞包裝廢棄物增量已占生活垃圾增量的85%以上,特大城市更是高達93%。
如何加快推動快遞業綠色轉型?即將召開的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常委、上海公共外交協會會長周漢民擬提交一份題為《更大力度推動快遞業綠色轉型 促進包裝循環使用》的提案,建議完善推動快遞業綠色轉型的立法保障,并逐步加大快遞包裝回收利用力度。
提案稱,目前為止,我國已出臺了多項關于限制過度包裝的法規、技術標準、政策、規劃,2021年實施的《郵件快件包裝管理辦法》旨在加強郵件快件綠色包裝管理,今年,中國首部快遞包裝強制性國家標準也將正式實施,設定了快遞包裝的安全底線和紅線要求,快遞綠色包裝標準體系逐步完善,在實踐中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如快遞紙箱和泡沫箱的回收利用率雖然較一般廢棄物高,但仍有約15%的快遞紙箱、20-30%的泡沫箱和約95%的快遞塑料包裝袋與生活垃圾一起被焚燒或填埋,快遞包裝的循環利用依然不足。
“如何有效減少包裝垃圾,國外經驗值得借鑒。”提案指出,例如,日本先后推出《再生資源利用促進法》《包裝容器回收法》《容器包裝循環利用法》《容器包裝分類再商品化法》《促進循環型社會形成基本法》和《包裝新指引》等全國統一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以及《促進循環型社會形成基本規劃》等規劃,為了配合上述法規、指引及規劃的實施,日本百貨業協會等行業協會還成立了專責委員會,進行自主監督。韓國頒布了《廢棄物預付金制度》,規定生產企業根據產品包裝出庫的數量先預付部分資金,根據其對包裝廢棄物回收利用的比例返還預付金。德國目前已經4次修訂《包裝法》,并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包裝廢棄物回收再利用系統。
為此,這份提案提出了三個方面的具體建議:
第一,完善推動快遞業綠色轉型的立法保障。明確全國范圍內的快遞綠色包裝和循環使用的總體規范及實施細則,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完善《快遞暫行條例》等現有法規。特別是要建立包裝廢棄物回收再利用系統,注重垃圾的環保處理,例如包裝材料的生產商銷售商以及購買商應共同承擔包裝材料的回收利用與再加工的責任,即,制造的包裝垃圾越多,相應的承擔的垃圾處理的費用也就越多。
在操作層面,由相關管理部門出臺對于查處包裝垃圾處理的具體執法(檢查)規范指引,探索非環保包裝的退出機制。對于查處的執法主體、查處方式和規范流程、處罰措施的執行等,就執法的全過程明確、完整地做出規定,并從市場準入、源頭管控等環節開始嚴格執法。待時機成熟可以引入韓國的“廢棄物預付金制度”,提高企業回收包裝廢棄物的意識,對使用綠色包裝并能推動綠色包裝普及的企業給予政策及財政支持。
第二,逐步加大快遞包裝回收利用力度。
一是加強科技創新支持,重視包裝物循環利用,鼓勵企業大力研發包裝廢棄回收技術,生產、使用可再生包裝物,加大對該領域技術研發及商貿企業的政策、資金扶持,落實快遞包裝綠色產品認證制度。以較難回收的塑料包裝為例,引導產學研合作推進塑料污染治理技術創新,研發高性能、長壽命、易回收的塑料生產新技術,提升廢棄物治理的技術保障。
二是支持企業之間加強合作,尤其是有廢棄物回收利用經驗的大企業與缺乏專業技術和設備的中小企業之間的合作,從生產、使用、回收、處置、再利用等各環節持續推進快遞包裝治理。例如,使用單一材質材料,提升快遞包裝可回收性能,實現包裝減量化、循環化和共享化。
三是進一步完善快遞包裝廢棄物處理系統,建立由政府、企業、行業協會、社區等各方共同參與的廢棄物回收利用系統,形成分層次全覆蓋的快遞包裝回收利用網絡。四是加大財政支持力度,鼓勵企業采用環保技術進行快遞包裝的生產與回收利用,探索開展可循環快遞包裝規模化應用試點示范,提高快遞綠色包裝使用率。
強化公眾環保意識。重視對公眾的宣傳教育,建議采用全面提倡對回收的廢棄物“物盡其用”,引導公眾培養環保意識,減少快遞包裝的消費量和浪費量,自覺加強廢棄物的分類處理和集約型利用,形成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此外,大力培養循環利用人才,大量培訓致力于循環經濟領域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夯實我國循環經濟發展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