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合成樹脂網 2022-03-18 10:42:15
2020年4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稱固廢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修訂通過,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固廢法是一部什么法律?
為了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治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保障公眾健康,維護生態安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適用本法。
主要修訂內容
2020版《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在總結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經驗的基礎上,以解決重點問題、難點問題、關鍵問題為導向,主要從轉變發展方式、落實污染責任、統籌綜合治理等方面,補齊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短板,深入推進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全面確保生態安全。
崇尚綠色生產和生活方式
“十三五”初期,我國各類固體廢物累積堆存量約8×1010t,年產生量近1.2×1010t,且呈逐年增長態勢,若不妥善處置和利用,不僅將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更是對資源的極大浪費。多年來,我國固體廢物的管理雖然堅持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原則,但主要偏重于廢物產生后的回收利用或無害化處理。由于固體廢物的資源屬性難以平衡其污染屬性,大部分回收利用行為并未獲得明顯的經濟收益,因此固體廢物產生者對固體廢物處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并不高。
雖然末端管理在減少固體廢物環境污染和提升可回收物的資源價值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并未達到預期效果。即使是在作為循環經濟的先行者與示范者的歐盟,也僅回收利用了55%的固體廢物,且其對資源的補充量僅占總需求量的12%,社會經濟的發展依然主要依賴原生資源的開采。2015年,聯合國將“采用可持續的消費和生產模式”作為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并在此目標下設定了關于資源效率、廢物減量、環境無害化管理等方面的任務,意在通過綠色消費引領,促進生產端源頭減量,從而實現經濟增長與資源消耗的脫鉤。
我國在2018年啟動了“無廢城市”試點建設,提出將綠色發展方式和綠色生活方式融入城市發展中,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為引領,著重推進各領域固體廢物的源頭減量。在生活領域,基于不同場景中固體廢物的種類、數量、流向,通過倡導節約、鼓勵再使用(如,維修、二手交易、捐贈)、行政禁止、限制使用(如,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等方式,充分發揮產品生命周期中的資源價值,避免不必要的消費和浪費,減輕末端處理處置過程中的環境壓力;在生命周期結束后,進入垃圾分類系統,并與生活源再生資源回收體系相銜接,強化資源利用對廢物減量的作用。在工業領域,通過開展綠色設計,增強產品的可拆解性和可回收性,提高零部件和可再生材料的使用強度;通過建設綠色供應鏈,發揮大企業對零售商的帶動作用,強化產品全生命周期中的清潔生產和循環利用。在農業領域,通過推廣“種養結合”的循環技術模式,構建農業生態系統,實現畜禽糞污的就地利用,從而降低農藥和化肥的需求和使用量,進而避免廢包裝物的產生,同時消除轉移過程中的環境污染。
新版《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立法的形式提出“推行綠色發展方式”和“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將固體廢物減量化主要思路由末端回收處理,轉向生產和消費端的低碳環保綠色行為,旨在通過培養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習慣,從源頭杜絕浪費、強化資源利用,形成全民參與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社會格局。
限制過度包裝和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
新《固廢法》針對過度包裝問題,在第六十八條作了以下規定:一是國家鼓勵和引導消費者使用綠色包裝和減量包裝,產品和包裝物的設計、制造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清潔生產的規定。二是國務院標準化主管部門應根據國家經濟和技術條件、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狀況以及產品的技術要求,組織制定有關標準,防止過度包裝造成環境污染。三是強調生產經營者應當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避免過度包裝。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過度包裝的監督管理。四是要求生產、銷售、進口依法被列入強制回收目錄的產品和包裝物的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對該產品和包裝物進行回收。五是規定電子商務、快遞、外賣等行業應當優先采用可重復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裝物,優化物品包裝,減少包裝物的使用,并積極回收利用包裝物。商務、郵政等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監督管理。
新《固廢法》針對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污染治理問題,在第六十九條作了以下規定:一是明確國家依法禁止、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二是要求商品零售場所開辦單位、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和快遞企業、外賣企業按照規定向商務、郵政等主管部門報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況。三是規定國家鼓勵和引導減少使用、積極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廣應用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產品。
新《固廢法》第七十條還要求,旅游、住宿等行業應當推行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等的辦公場所應當使用有利于保護環境的產品、設備和設施,減少使用一次性辦公用品。
總結
從25年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歷次修改情況可以看出,我國的固體廢物環境管理與時俱進,能夠緊密結合經濟社會現狀,多維度協同解決固體廢物環境問題,助力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新版《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在建設生態文明的時代背景下,強調通過形成綠色生產和生活方式推進源頭減量,體現了固體廢物環境管理思路從污染控制向綠色引導的轉變。通過實行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創新運用全過程信息化追溯、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在固體廢物污染防治領域的應用、明確固體廢物零進口原則,落實政府的固體廢物治理和監管責任;通過落實排污許可管理制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臺賬制度,全鏈條多角度協同管控,強化產生者的固體廢物處理處置責任;通過完善查封扣押、按日連續處罰、企業和負責人雙處罰、打擊環境犯罪等措施,突出違法者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創新的制度和管控方法,以及明確的各方責任和嚴格的懲罰措施,為固體廢物環境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依據和堅實的保障。除此以外,新版《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還從全局出發,針對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農業固體廢物等具體的廢物類別,完善了相應的污染環境防治制度,全面保障經濟社會的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危險廢物環境管理一直是固體廢物環境管理的重中之重。新版《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在對危險廢物實行全過程嚴格管理的基礎上,逐步向高水平精細化管理的方向發展。確保工業企業嚴格按照各項環境管理要求,實行全過程精細化管理,是防范危險廢物環境風險、保障環境安全的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措施。